刘艳文

概述

2017年12月20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刘艳文为清远市出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2 扩展释义

2017年12月20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刘艳文为清远市出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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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2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