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

概述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 扩展释义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民政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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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03: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