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粮食局

概述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0]21号),保留丰城市粮食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0]21号),保留丰城市粮食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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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