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司法局
概述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常发〔2010〕6号)精神,设立贵阳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常发〔2010〕6号)精神,设立贵阳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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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6 01: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