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公安局

概述

根据《中共贵溪市委、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发[2010]13号),保留贵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贵溪市委、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发[2010]13号),保留贵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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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1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