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林业局
概述
根据《中共吉林省、吉林省人政关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35号),制定本规定。延吉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履行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开发、监督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延吉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吉林省、吉林省人政关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延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35号),制定本规定。延吉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履行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开发、监督和产业发展等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延吉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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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17: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