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税局
概述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由原焦作市税务局分设成立,主要负责我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2 扩展释义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由原焦作市税务局分设成立,主要负责我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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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23:28:41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由原焦作市税务局分设成立,主要负责我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由原焦作市税务局分设成立,主要负责我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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