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卫生局
概述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市办字〔2010〕4号),设立眉县卫生局(挂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宝市办字〔2010〕4号),设立眉县卫生局(挂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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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01: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