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农业局
概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26号),设立眉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26号),设立眉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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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1 01:09:25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26号),设立眉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眉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0〕26号),设立眉山市农业局(简称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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