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政府

概述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是山东省聊城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 扩展释义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是山东省聊城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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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1 0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