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工商局

概述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办字[2015]17号),设立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丽江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办字[2015]17号),设立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丽江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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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1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