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

概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教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教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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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