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规划局
概述
蚌埠市城乡规划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2 扩展释义
蚌埠市城乡规划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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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20:29:59
蚌埠市城乡规划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蚌埠市城乡规划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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