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卫生局
概述
根据《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号)和《中共泗阳县委、泗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泗发〔2010〕10号),设立县卫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号)和《中共泗阳县委、泗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泗发〔2010〕10号),设立县卫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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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1 0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