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卫生局
概述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卫生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卫生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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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05:57:44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卫生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0〕56号),设立普洱市卫生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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