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

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物价局(副厅级),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组建吉林省物价局(副厅级),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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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1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