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
概述
吉林省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 扩展释义
吉林省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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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21:47:38
吉林省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5号)设立的,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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