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政府
概述
黄山市人民政府,是安徽省黄山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1987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徽州地区、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设立地级黄山市。原属徽州地区的石台县划属池州地区,绩溪、旌德2县划属宣城地区。1988年4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辖屯溪、黄山、徽州3区和歙、休宁、祁门、黟4县。
2 扩展释义
黄山市人民政府,是安徽省黄山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1987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徽州地区、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设立地级黄山市。原属徽州地区的石台县划属池州地区,绩溪、旌德2县划属宣城地区。1988年4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辖屯溪、黄山、徽州3区和歙、休宁、祁门、黟4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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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0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