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民政局
概述
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职能。主要六项工作。一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两个方面;二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的管理工作。
2 扩展释义
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职能。主要六项工作。一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两个方面;二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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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5 20:32:05
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职能。主要六项工作。一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两个方面;二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的管理工作。
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职能。主要六项工作。一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两个方面;二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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