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环保局
概述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的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的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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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15:10:18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的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是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秘发[2015]11号),设立的正处级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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