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民政局
概述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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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23:22:45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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