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旅游局

概述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3号),设立朝阳市旅游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 扩展释义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3号),设立朝阳市旅游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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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17: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