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洪
概述
2012年4月17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陈天洪同志确定为正县级。1 2012年4月18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免去陈天洪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2
2 扩展释义
2012年4月17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陈天洪同志确定为正县级。1 2012年4月18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免去陈天洪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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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1 17: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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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7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陈天洪同志确定为正县级。1 2012年4月18日,中共磐安县委决定,免去陈天洪同志的中共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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