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芳
概述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永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33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陈佩芳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
2 扩展释义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永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33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陈佩芳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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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19:28:52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永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33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陈佩芳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
任免信息 2016年7月,永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33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陈佩芳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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