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注销法
概述
直接注销法是“备抵法”的对称。坏账的核算方法之一。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预计,而要到坏账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注销的会计换算方法。这种方法简化了会计核算,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2 扩展释义
直接注销法是“备抵法”的对称。坏账的核算方法之一。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预计,而要到坏账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注销的会计换算方法。这种方法简化了会计核算,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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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05:10:45
直接注销法是“备抵法”的对称。坏账的核算方法之一。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预计,而要到坏账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注销的会计换算方法。这种方法简化了会计核算,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直接注销法是“备抵法”的对称。坏账的核算方法之一。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预计,而要到坏账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注销的会计换算方法。这种方法简化了会计核算,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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