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金
概述
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2016年6月14日十一届中共汶川县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1
2 扩展释义
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2016年6月14日十一届中共汶川县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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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5 22:44:08
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2016年6月14日十一届中共汶川县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1
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2016年6月14日十一届中共汶川县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王平金同志任汶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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