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实二法
概述
法有实体,称为实法;假存立于实法之集合、相续、部分、相对之上而无实体者,则称假法。
1 基本释义
法有实体,称为实法;假存立于实法之集合、相续、部分、相对之上而无实体者,则称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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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20:19:23
法有实体,称为实法;假存立于实法之集合、相续、部分、相对之上而无实体者,则称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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