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楷

概述

李楷,为义项。分别为清朝江苏地方官员、深圳技师学院教师、中科院在读博士和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2 扩展释义

李楷,为义项。分别为清朝江苏地方官员、深圳技师学院教师、中科院在读博士和沈阳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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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04: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