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庆福
概述
朱庆福,男,厦门摄影师。曾获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2017年9月8日,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定林志颖将他人的获奖摄影作品修改后发在自己微博上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朱庆福于1992 年拍摄完成涉案作品,该作品展现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
2 扩展释义
朱庆福,男,厦门摄影师。曾获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2017年9月8日,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定林志颖将他人的获奖摄影作品修改后发在自己微博上构成侵权,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4.5万元。朱庆福于1992 年拍摄完成涉案作品,该作品展现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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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1 04: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