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违法性论
概述
主观违法性论是“客观违法性论”的对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违法性问题的一种学说。认为法的本质是对人的意思的命令禁止,而命令禁止只能适用于能够理解它的意义并遵循它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2 扩展释义
主观违法性论是“客观违法性论”的对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违法性问题的一种学说。认为法的本质是对人的意思的命令禁止,而命令禁止只能适用于能够理解它的意义并遵循它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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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13:42:23
主观违法性论是“客观违法性论”的对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违法性问题的一种学说。认为法的本质是对人的意思的命令禁止,而命令禁止只能适用于能够理解它的意义并遵循它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主观违法性论是“客观违法性论”的对称。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违法性问题的一种学说。认为法的本质是对人的意思的命令禁止,而命令禁止只能适用于能够理解它的意义并遵循它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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