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邨
概述
宝林邨,其后于2003年4月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第六期甲把邨内部份单位出售予租户,现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屋邨事务。
2 扩展释义
宝林邨,其后于2003年4月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第六期甲把邨内部份单位出售予租户,现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屋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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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6 04:28:10
宝林邨,其后于2003年4月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第六期甲把邨内部份单位出售予租户,现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屋邨事务。
宝林邨,其后于2003年4月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第六期甲把邨内部份单位出售予租户,现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屋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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