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院
概述
蒙藏院,官署名。辛亥革命后,废清朝理藩部,民国三年(1914),升格为蒙藏院,直属大总统。仍设总裁、副总裁,分总务、秘书二厅,及第一第二两司。第一司辖民治、劝业、边卫三科,第二司辖封叙、宗教、典礼三科。十七年,国民党政府改设蒙藏委员会。
2 扩展释义
蒙藏院,官署名。辛亥革命后,废清朝理藩部,民国三年(1914),升格为蒙藏院,直属大总统。仍设总裁、副总裁,分总务、秘书二厅,及第一第二两司。第一司辖民治、劝业、边卫三科,第二司辖封叙、宗教、典礼三科。十七年,国民党政府改设蒙藏委员会。
9 词语组词
相关词条
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5 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