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宫使

概述

长春宫使,官名。唐玄宗开元八年(720)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检校同、蒲、绛、河东、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其间或以左卫郎将、御史中丞、殿中监等充任,至代宗大历九年(774)宋诲除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遂常以同州刺史充任。

2 扩展释义

长春宫使,官名。唐玄宗开元八年(720)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检校同、蒲、绛、河东、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其间或以左卫郎将、御史中丞、殿中监等充任,至代宗大历九年(774)宋诲除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遂常以同州刺史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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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17: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