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班
概述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2 扩展释义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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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3 04:21:37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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