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柏
概述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2 扩展释义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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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16:19:06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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