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法性
概述
【六大法性】 谓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由圣智观之,为其法性一味平等。凡眼则惟见其事事差别而不相融之事相。
2 扩展释义
【六大法性】 谓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由圣智观之,为其法性一味平等。凡眼则惟见其事事差别而不相融之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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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2 23:14:45
【六大法性】 谓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由圣智观之,为其法性一味平等。凡眼则惟见其事事差别而不相融之事相。
【六大法性】 谓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由圣智观之,为其法性一味平等。凡眼则惟见其事事差别而不相融之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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