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审判员
概述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由于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助理审判员不可审判案件,《刑诉解释》第175条文名存实废。
2 扩展释义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由于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助理审判员不可审判案件,《刑诉解释》第175条文名存实废。
9 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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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6 04:37:46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由于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助理审判员不可审判案件,《刑诉解释》第175条文名存实废。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的人员。由于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助理审判员不可审判案件,《刑诉解释》第175条文名存实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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