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九科
概述
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兼折伤, 眼科、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故称宋九科。
2 扩展释义
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兼折伤, 眼科、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故称宋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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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最后更新于 2026-07-10 17:25:07
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兼折伤, 眼科、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故称宋九科。
宋代太医局分医学为九科,即:大方脉、风科、小方脉、疮肿兼折伤, 眼科、产科、口齿兼咽喉科、针兼灸科、金镞兼书禁科,故称宋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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